2007年5月29日

聽到媽媽聲 罰你坐花廳

地鐵與九鐵合併,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合併條例,增設多項罰則,包括有:不排隊罰款港幣2千元;攜帶危險物品罰款5千元及入獄六個月;以不恰當途徑進出鐵路罰款5千元;在鐵路範圍內講粗言穢語,會由最高罰款5千元改為監禁六個月,在鐵路範圍內遊蕩、攜帶動物或開著音響裝置的罰款由2千元增加至5千元。

「開著音響裝置」是否不可以開手機、MP3和NDS~@o@
「攜帶動物」...我隻軍曹可以嗎??(BB算唔算動物呢?英文BB用It is baby,我估算是死物吧...)

政府有沒有因合併而要求地鐵也要九鐵一樣有洗手間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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